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保安員)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夏季(元/總套)冬季(元/總套)
一般員工工作服費用:150元200元以內
基層干部(領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內
經理工作服費用:300元-500元以內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
2、倉庫管理員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訂制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采購專員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 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采購專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倉庫保管。
4、采購專員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門統一到資材倉庫領取,倉管員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數發放。
1、員工的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費用;按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具體詳見下表一。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總經辦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保安部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后由資材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表一: 工作服折舊分類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計算): 工作3個月內(含) 工作3-6個月(含) 6個月以上 兩套新的服裝 兩套的30% 兩套的20% 0 少件、丟失 、破損、帶走不還 按原價賠償。
1、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著裝。公司舉行重大活動要求統一著裝時,必須按規定著裝。
2、員工著裝要整潔,并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總經辦負責組織著裝檢查與考核工作,具體參見《牧歌餐飲娛樂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